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任务》),部署了包含“大力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等任务及其职责分工。
《任务》提出2021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包括进一步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加快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相关重点改革,形成工作合力。
针对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任务》要求: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逐步扩大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指导医疗机构利用好增加的可支配收入,积极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加大力度推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使用,2021年8月底前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实施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推进统一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标准。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监管、医疗、医保等领域的衔接应用。
据国家医保局介绍,医药价格和信用评价制度建设于2020年8月启动,拟针对医药领域给予回扣等突出问题,发挥医药产品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促进医药产品价格合理回归。2021年4月12日,浙江省通报某企业鹿瓜多肽注射液信用评价结果并暂停在线交易,是全国首例信用评价达到“严重”等级的治理案例,标志着信用评价制度进入了发挥实质性效果的新阶段。
此外,《任务》提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指导地方建立健全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对进展滞后的地区加大指导督促力度。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指导地方依法依规改革优化政府制定医疗服务价格的行为规则和相关成本监审听证目录,允许定价部门采取简明易行的方式开展成本调查和听取意见。推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2021年9月底前印发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