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协作会商机制第一次会议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议邀请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各部门通报有关工作进展和下一步考虑,提出进一步促进“三医”协同联动的意见建议。
会议审议通过《“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协作会商机制工作规则》,明确协作会商机制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五个部门组成,主要发挥统筹协调议商作用,加强信息互通,研判分析形势,会商解决问题,共同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落实。
会议指出,经中央批准,《习近平关于健康中国论述摘编》于10月公开出版发行,协作会商机制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论述摘编》核心要义和战略部署,全面贯彻到推进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同题共答,协同推进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加快建设以基层为重点的分级诊疗体系、健全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机制等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发挥部门设立的试点改革综合效应,用好三明医改经验,共同推动各地进一步完善深化医改领导和协作机制,营造良好的“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氛围,为维护人民健康持续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