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高血压和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多年的患者,以往就高申报了脑血管意外后遗症一种慢性病,听说今年政策要调整,像这样有多种慢性病的可以多申报几个病种吗?
当然可以,新政策调整后患者同时患有多种门诊慢特病的,且均符合省规定准入标准的,可申请多种门诊慢特病待遇,按各病种类别,分别确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多个病种均为门诊慢性病的,在待遇水平最高病种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支付限额,荆门市暂定按职工医保1000元、居民医保500元的标准增加实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例如1:职工王某同时患有高血压(2650)、糖尿病(胰岛素治疗)(3000),支付限额为3000+1000=4000元;
例如2:职工王某同时患有病毒性肝炎(5400)、高血压(2650)、糖尿病(胰岛素治疗)(3000),支付限额为5400+1000=6400元。
(二)多个病种均为门诊特殊疾病的,多个病种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累计纳入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计算范围;
例如:张某是东宝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他同时患有恶性肿瘤需要放化疗和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这两种病种实行备案制,经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后即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均不设最高支付限额,但共用居民医保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多个病种同时包含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的,按前两种情形分别执行。
从2024年1月1日起,患有多种门诊慢特病的,可以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各相关病种检查结果或病历资料进行门诊慢特病申请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