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快构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相适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将170种病种纳入基层医疗服务范围,给基层配足1000种药品等,为实现“小病不进城”进一步打下坚实基础。此外,海南对医疗质量监管也提出全新要求,围绕技术、诊疗、药品和人员制定了“四个标准”,作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实施评价的依据。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评价标准适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5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中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评价标准将170个病种纳入服务范围,并明确118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的常见病、多发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