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呼吸专科采购医疗设备一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7 18:34|发布单位:随州宏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12-09|项目监管地:随州市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随州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呼吸专科采购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州市文化公园北路公园二号东区1栋三楼(招标代理室报名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HTCG2022112508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301-2022-00504
3、项目名称:随州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呼吸专科采购医疗设备一批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94.561(万元)
6、最高限价:406.472(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四个包,一包最高限价为110.69万元,主要采购内容:心电监护仪、有创心电监护仪、母婴监护仪、胎心监护仪等设备;二包最高限价为121.62万元,主要采购内容:体外除颤器、心脏复苏机、麻醉机等设备;三包最高限价为88.54万元,主要采购内容:等离子空气消毒机、床单位终末消毒机、肢体气压泵等设备;四包最高限价为85.622万元,主要采购内容:电动妇产综合手术台、病床、输液吊杆等设备。具体数量和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质保期:整机(套)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部分面向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文件要求。
(1)本项目一包、二包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本项目三包、四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为所投设备医疗器械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所投设备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 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随州市文化公园北路公园二号东区1栋三楼(招标代理室报名处)
3、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到随州宏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随州市文化公园北路公园二号东区1栋三楼)报名: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详见附件1下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下载)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项目报名表和中小企业声明函(三包和四包需提供) (详见附件3、附件4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12月0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随州市文化公园北路公园二号东区1栋三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2月0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随州市文化公园北路公园二号东区1栋三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申请人代表佩戴好口罩、携带身份证,提前到达现场,并配合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出示本人“健康码、行程码”及开标之日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或已采样。
2、递交投标申请文件时,请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申请文件外封口处未盖章密封的均不予受理。
3、为支持扶持中小微企业及推进“政采贷”政策落实,目前随州市已开通的“政采贷”银行有8家,联系方式如下:随州市农商银行:程行长:18607229799;随州市工商银行:姬经理13886863201 陈经理15926652693;随州市建设银行分行营业部:裴经理15572225366;随州市中国银行:陈行长19908662759;随州市农业银行:万经理 18827588896 0722-3063717随州市交通银行:汪经理 186 2790 4019;随州市湖北银行:江经理 18086268537;随州市邮政储蓄银行:刘经理 1331759225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随州市青年路111号
联系方式:0722-3323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随州宏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文化公园北路公园二号东区1栋三楼
联系方式: 0722-7500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小龙
电 话: 0722-750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