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药品)供应服务企业协议管理的通知》(宁医发〔2020〕6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药企业医用耗材(药品)集中结算工作的通知》(宁医药采字〔2021〕5号)要求,各供应服务企业积极落实网上集中采购集中结算相关要求、配送申请情况总体良好。但仍有部分企业政策执行不到位,配送率、申请率偏低。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阳光监管平台监测,南京平台共有3913家供应服务企业开展网上集中采购集中结算:2024年8月份,网上配送金额37.12亿元。其中医用耗材配送13.82亿元、药品配送23.3亿元:医用耗材配送率为99.01%、PP - T人 .U70,△ 44T 干N 00.0170、约叩中明华 为81.96%。 二、相关问题 共210家医药企业集中采购集中结算相关考核指标偏低,具体情况如下: 1.河南汐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南京双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68家供应服务企业(详见附件1、2),医用耗材(药品)配送率在80%-90%、申请率在60%-70%,对上述企业进行通报警示。 2.南京鹏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坚至贸易有限公司等41家供应服务企业(详见附件3、4),医用耗材(药品)配送率在70%-80%、申请率在30%-60%。根据《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药品)供应服务企业协议管理的通知(试行)》(宁医发〔2020〕64号)第13条有关规定,对上述企业进行督导约谈。 3.南京天霖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嘉事嘉意医疗器材有限公司101家供应服务企业(详见附件5、6),医用耗材(药品)配送率低于70%、申请率低于30%。根据《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药品)供应服务企业协议管理的通知(试行)》(宁医发〔2020〕64号)第14条有关规定,对上述企业暂停一个季度向定点医疗机构供应服务资格,将通过医保高铁、江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管理子系统“南京专区”公示一周。公示期间,企业如有异议,可提出申诉。 三、工作要求 相关供应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南京市医用耗材和药品集中采购集中结算政策要求,及时完成配送及付款申请工作。对不能严格执行协议管理要求的供应服务企业,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保障中心将视情实施约谈、暂停配送资格及延期拨付货款等措施。 联系人:陈翔13813987787(配送率问题咨询) 韩兵18626456169(申请率问题咨询) 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保障中心 2024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