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一批采购
【信息时间:2024-10-25】
重庆优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荣昌区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荣昌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一批采购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保证金 (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201780 | 2000 | 1 | 工业 |
自筹资金。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备案凭证及备案信息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所投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如果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供应商是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https://www.cqggzy.com/rongchangweb/)和“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上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
1、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0日。
2、报名方式:询价当天现场报名。
3、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微信、支付宝和现金均可)
(四)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和询价通知书购买费。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见当日一楼大厅LED显示屏公告)。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0月31日北京时间9时00分。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八)询价开始时间:2024年10月31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一)保证金递交
保证金的缴纳由供应商自行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
一、以电子保函/保单形式交纳保证金
1.保函/保单交纳形式及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申请开具电子保函/保单,电子保函/保单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保单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保单生效时间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采购有效期。
若响应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响应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保函无效。
2. 以保函/保单形式担保的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
3.保函/保单有效性:
电子保函/保单的有效性以开标现场展示的保函/保单交纳情况的信息为准。
4.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保函。
方式二: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内容),并汇至所参与包对应的指定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详见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荣昌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一批采购 保证金”(备注可简写)
2、保证金退还方式
2.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农村产权流转服务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
2.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农村产权流转服务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农村产权流转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46219822
注:①供应商须带一份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和转账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开标现场。
②保证金以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https://www.cqggzy.com/rongchangweb/)和“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无论供应商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一)监督机构:重庆市荣昌区妇幼保健院纪律检查室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23-81069085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荣昌大道379号
(二)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窦先生
电 话:023-46799175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荣昌大道379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优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联系人:秦女士
电 话:023-46338677 15320527498
地 址:荣昌区昌州街道向阳路178号附25号
九、保证金信息
方式一:电子保函入口
方式二:保证金账号
银行名称: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
银行账号:018015600150002101000097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荣昌区农村产权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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