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人民医院心内科电生理记录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瓮安县人民医院心内科电生理记录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FY-202409
预算金额(元):49万元
最高限价(元):49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单位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具资信证明的日期应在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或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及税收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有效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若承接企业是中小企业,请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工业 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梵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Max-B座10楼1005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0元人民币
需要提供的资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的,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的,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9日14时30分
投标地点:贵州梵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Max-B座10楼1005号)
开标时间:2024年5月9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梵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Max-B座10楼100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瓮安县人民医院
地址:瓮安县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13618549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梵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Max-B座10楼1005号
联系人:饶懿凡
联系方式:1808515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