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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医院鼻咽喉电子内窥镜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采购类型:
价格 不限
数量 不限
包装 不限
报价 暂无
浏览 344
地区 北京
  • 发布日期:2022-10-09 10:07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北京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344
青海省人民医院鼻咽喉电子内窥镜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省人民医院鼻咽喉电子内窥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川招青海磋商(货物)2022-05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96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无分包

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鼻咽喉电子内窥镜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预算控制额度:9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1.2 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或者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②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或资信证明}

1.4、近半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本项目资格要求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2.特定资格条件:若采购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其他效力要求:(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磋商的,则可不提供。)

磋商公告发布时间

2022年10月8日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3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供应商从“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网址:https://www.zcygov.cn)。

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提示: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2)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无效行为责任自负。

(3)本次采购活动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全过程中凡涉及系统操作请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

磋商文件售价

0元/份(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文苑路7号庄和财富广场B座8楼2087室)

文件购买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71-8176995-0

电子邮箱:czqhfgs@163.com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在政采云平台附件处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注:报名资料注明购买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磋商的时间)

2022年10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对应项目(包件)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2022年10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1)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

(2)递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3)本项目只接受供应商加密并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文件。

磋商地点

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青海省人民医院

联系人:苟老师

联系电话:0971-8066129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共和路2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文苑路7号庄和财富广场B座8楼2087室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971-8176995-8006

传真:0971-8176995-0

邮箱:czqhfgs@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收款人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保证金账户:9902001776115006(保证金汇款,后附项目编号)

一般账号:698859723(中标服务费汇款,后附项目编号)

行号:305851007001

其他事项

1.供应商需准备系统及软件操作所必需的硬件设备包括电脑(版本   win7 64位及以上)、耳麦、摄像头、CA证书等。建议使用同一台电脑完成响应文件递交、解密、磋商等相关事宜,推荐安装 google chrome 浏览器,且解密CA必须和加密CA为同一把。

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   400-087-8198  惠信CA:400-888-4636    北京CA:010-5851-5511  400-919-7888

财政部门监督及电话

监督单位: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2790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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