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企业信息2024年度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项目比价公告
2024年01月15日 23:2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度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医药品/其他医药品,服务/商务服务/零售服务/医药和医疗器材专门零售服务,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企业信息 | ||
行政区域 | 广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15日 23:25 |
开标时间 | 2024年01月22日 10:30 | ||
预算金额 | ¥32.76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贺警官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36065066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企业信息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三路白云边检站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贺警官 020-360650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附件: | |||
附件1 | 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度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项目比价公告附件1-3.doc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4年度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4年度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020-360650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企业信息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三路白云边检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贺警官 020-36065066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
采购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度药品及医用耗材,主要用于日常医疗消耗。本项目采购量根据采购人年度实际用药及医用耗材使用情况进行采购并结算。采购内容具体见需求明细表(附件1)。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3.具备从事药品及医用耗材经营出售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资质。供应商需同时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含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5.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截图等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预算构成及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2.76万元。
2.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包括税费、成本费、加工费、配送费、服务费及履约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3.供应商需按要求填写比价采购登记表(见附件2),提供资质证明等材料。
4.本项目以药品及医用耗材需求明细表(见附件1)中单价最高限价为基准价报下浮率作为成交依据。
结算公式为:结算单价=单价最高限价 (1-下浮率);所报的下浮率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如 %~ %),下浮率范围:0% 下浮率 100%。下浮率由各供应商自行报价,所有耗材品种统一一个下浮率;供应商应有明确报价,无报价、不按要求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满足需求的前提下,下浮率最高者成交。如第一次开标下浮率最高者且相同的,则在第一次开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组织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
采购需求明细表外的药品,按供应商接到采购需求当日的京东大药房价格确定,据实结算,结算价格不高于当日京东大药房价格。
★如遇药品及医用耗材的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化时,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主动告知采购人,经双方确认重新调整结算单价,确保实际结算价格不高于同时期京东大药房价格。
(四)项目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不得供应假冒伪劣药品。
2.供应商所投药品应是原厂原装、全新的产品,并符合下列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3.供应商应保证所有分批供应药品及医用耗材剩余有效期应至少达到该产品总有效期的2/3以上。例:某药品出厂时标注有效期为2年,则采购人收货时起,该药品剩余有效期至少应为16个月以上,以此类推。
4.供应商应在药品的有效期内保证药品的质量。在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对任何缺陷的劣变药品应实施补偿措施,更换所有需要更换的药品并承担所需费用,更换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但由于采购人的失误或工作怠慢引起的缺陷和劣变除外。如有任何问题需要回收药品,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尽快通知采购人,并按合格的质量标准重新供货并承担所需费用。
5.需求明细表中所列的 药品名称 、 规格 、 生产厂家 基本固定,供应商应不得随意更换。如生产企业暂停了或者调整了某种药品/规格型号的生产,成交供应商供货时应附上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调整。若需求明细表中未列明或者有多家 生产厂家 的,供应商可自行择优提供。
6.采购需求明细表外的药品及医用耗材,按供应商接到需求清单当日的京东大药房价格确定,据实结算,结算价格不高于当日京东大药房价格。
7.为避免造成药品及医用耗材浪费,合同期内,采购人采购药品和耗材可根据药品采购总额度作适当调整采购数量。
8.供应商必须承诺药品实行三包并及时供货。对药品质量或外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和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包退包换。对药品质量的问题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对出现药瓶瓶盖破裂、药品颜色改变等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必须承诺无条件及时更换。
9.供应商需具备药品配送运输能力,在接到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后,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址。每次送货的药品品种和数量都要达到采购要求,如成交供应商不按照药品的品种和数量供货,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货物。送货时要求药品品种及票据齐全,票据上必须注明品名、规格、厂家、价格、批号、有效期。
10.供应商需配备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标准的质量管理、验收及维护等岗位人员。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处理完毕。
11.供应商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五)验收要求
1.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和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2.全部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在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共同参与下,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以及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及质量要求、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安排补货、换货,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项目验收合格,双方签署书面验收报告(单据)。
(六)结算方式
货物配送完毕且项目验收合格,双方签署书面验收单(报告)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全额有效的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公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
(七)履约时间与地点
履约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履约地点: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综合办公楼(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空港三路横二路)
★以上所有项目要求为最低要求,报价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但不限于此标准。
(八)采购文件获取
自公告之日起直接在本网页获取。
(九)报价资料
1.经营资质材料(含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比价采购登记表(见附件2);
4.对公开户银行账户资料复印件;
5.供应商声明函(可参考附件3),要求对采购需求实质内容做出承诺,包括:采购内容、采购预算、资质要求、质量服务要求,如有其他有利于项目的服务承诺和采购人员工优惠的,可以一并做出;
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信用记录网站截图资料;
7.其他资料信用证明、资格证书(如有)请一并提供。
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壹份且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材料收取后不退。
(十)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资料应密封包装邮寄或直接送达。送达截止时间:2024年1月2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人工签收时间为准,务必在资料包装封面标注项目名称。
收件人:贺警官 020-36065066
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企业信息(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空港三路横二路)
(十一)报价期限及延期
若在2024年1月22日10时30分之前,有效报价供应商有三家及以上,此次报价期限、结束。若不足三家,从上述截止时间起,自动延期三天。
二、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2日 10: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以上所有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且完全响应,不接受部分响应。各报价商参与投标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
2.采购人有要求报价商就需澄清报价资料进行说明或补充的权利,报价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补充或澄清,补充或澄清资料不得对原报价做出实质性改变,如报价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补充或澄清资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采购结果采用公告送达方式,以采购人在中国政府网发布的最终采购结果公告为准,不论成交与否,不再另行单独通知报价商,请各位报价商密切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动态,感谢各位的支持和参与,期待与各位的合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2.760000 万元(人民币)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