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医疗机构结算清单质量,按照《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技术规范》要求,计划对我市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清单开展数据治理。鉴于业务开展需要并结合当前实际,我局拟引入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公司提供技术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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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DIP综合管理平台数据治理项目
二、项目预算
20万元。
三、服务内容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技术规范》开展本市DIP结算清单数据治理工作,在具备使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的基础上,开展医保结算清单、医保费用明细表等的数据审核和质量控制工作、加强数据治理能力建设,制定数据填写、采集、整理、传输、储存、使用和映射、校验清洗等有关规则。
1.规范医疗机构编码信息。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确保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在定点医疗机构的全面落地,重点优先实现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编码的落地使用。指导定点医疗机构按要求规范填写疾病诊断、手术及操作代码。历史数据中采用的国标版、临床版代码,要完成与国家医保版疾病分类与代码、手术编码的映射与转换,以保证标准的一致和结果的可比。西医疾病诊断代码统一使用《医疗保障疾病诊断分类及代码》(ICD-10医保V2.0版),手术和操作代码统一使用《医疗保障手术操作分类与编码》(ICD-9-CM-3医保V2.0版),中医病症诊断代码统一使用《医疗保障中医病症分类与代码》(中医病症分类与代码医保V1.0版),日间手术病种代码统一使用《医保日间手术病种分类与代码》。
2.医疗机构数据收集及测算。根据国家和省级医保部门开展DIP工作的相关文件和指导意见,提出数据收集及测算的具体需求、确定数据收集及测算方法,形成DIP病种目录。
3.开放接口为医疗机构提供数据查询功能。根据国家医保局的总体规划和相应的标准要求及连云港市现状,充分考虑医疗机构与全省统一的业务信息系统对接,开放接口为医疗机构提供数据查询功能。
4.数据审核。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上传数据的质量管理。从及时性、完整性、合理性和规范性等方面进行数据监测,发现问题数据应及时反馈定点医疗机构核查并重新上传。一是及时性。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上传,以满足医保结算的需要。二是完整性。患者病案首页按病案管理规范要求填写完整,核心指标无漏项。三是合理性。包括性别与诊断、年龄与诊断的相符判断,出入院时间的逻辑判断,诊断与手术的逻辑判断,总费用与明细费用的逻辑判断,诊断与费用的逻辑判断,手术与费用的逻辑判断等。四是规范性。包括病例诊断是否为规范诊断,以及诊断编码与诊断名称是否相匹配;手术操作编码是否为规范编码等。
5.数据治理。在对历史数据进行采集时,如数据采集源无法改善优化,数据应用前应进行数据治理。一是规范性问题治理。当诊断代码出现不规范,可以结合诊断名称或诊断说明,以及与标准代码目录的映射,进行校验清洗。当手术操作代码出现不规范,可以结合手术操作名称或说明,以及与标准代码目录的映射,进行校验清洗。二是合理性问题治理。当患者性别或年龄与诊断出现矛盾,或者出入院时间出现矛盾时,可以结合病案首页其他变量进行逻辑分析,再校正。当总费用与明细费用出现矛盾时,可以结合医保明细数据进行费用层面的校验。当疾病诊断与手术操作出现矛盾时,可以利用已经梳理的疾病诊断与手术操作的对应名单目录,进行相互校验,摒弃其中的混杂因素。
支持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未通过基础校验问题查询、病例质控分析和系统质控报告。
四、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服务周期
第三方机构的服务期限为12个月,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六、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
如你公司符合上述条件,有承接意向,请于2023年12月18日前提供相关材料报我局。
七、其它商务要求
供货期:合同签定后60天内完成。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1年。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联系人:李玉珍 电话:(0518)85585259
地址:连云港市苍梧路36号行政机关办公区7号楼323室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企业信息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