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吊塔项目(第二批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医用吊塔项目(第二批次)
二、项目编号:2023-JH1904-W311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吊塔(机械双臂吊塔干湿分离) | 详见谈判文件 | 个 | 12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 上海市 | |
吊塔(干湿分离吊桥) | 详见谈判文件 | 个 | 6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 上海市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最高限价:72万元;其中吊塔(机械双臂吊塔干湿分离)最高限价46万元,吊塔(干湿分离)最高限价26万元。;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1上述产品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如果投标供应商是报价货物制造厂家,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适用II、III类)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I类》;如果投标供应商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适用III类)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II类,国家免除备案的除外)。
5.2上述产品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II、III类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I类产品须具有《备案凭证》。
5.3所投产品必须通过ISO13485和ISO9001认证。(提供认证证书,证书中必须包括“吊塔”产品)
(六)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审计报告。
(七)报价供应商承诺完全遵守招标人在谈判文件中有关要求。
(八)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九)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统一要求,提供货物的相关数据信息,配合采购人做好编目数据采集工作。供应商承诺按照统一要求在货物交付前完成打码贴签工作。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月08日至12月14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二)申领地点:线上获取。供应商线上获取电子谈判文件后,代理机构通过快递方式邮寄纸质版谈判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提供“(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要求的材料加盖公章并扫描成一份完整的PDF格式文件在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提交到jgxmb21@ah-inter.com电子邮箱进行审查,邮件以“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命名,邮件正文和PDF文件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对符合要求的发放谈判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不予发放谈判文件,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谈判文件依据,凡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报价资格符合情况以谈判小组判定为准。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8日0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0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具体报价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一)谈判时间:2023年12月18日0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具体报价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谈判代表:谈判代表必须为法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须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谈判日前三个月内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联 系 人:史蕴杰、杨子
办公电话:025-57013576
移动电话:15651831622(史)、18655753030(杨)、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总部)(代理机构地址)
联 系 人:谢老师
办公电话:021-81815067
项目监督人:纪检临时指派人员
办公电话:021-81815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