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中医医院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或网络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GP20230706
项目名称:天津市蓟州区中医医院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天津市蓟州区中医医院皮肤科购买荧光生物显微镜1套;皮肤镜图像处理站1套。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型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资格性检查环节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资格性检查环节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三)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0日 至 2023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或网络方式
方式:
1.现场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现场获取公开招标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书复印件用以核对登记信息。)2.网络方式:
(1)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建议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司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本项目编号+文件费+包号”(如项目分为多个采购包,请额外标明所参与采购包包号),例如:“项目编号+文件费+第一包”。
(2)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户名: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悦支行;账号:77100078801800000461。
(3)汇款后,请将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汇款信息截图、公司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书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tianjinzhongyanzb1@163.com;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包号。(如项目分为多个采购包,请额外标明所参与采购包包号),例如:“项目编号+XXXX有限公司+第一包”。【注:文件费到账日期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方视为有效。】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渔阳南路(麦当劳北侧胡同)16-9号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蓟州区中医医院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渔阳南路19号
联系方式:姚科长,022-29191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
联系方式:王亚楠,022-28227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亚楠
电 话: 022-28227838